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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9-2020:楼市调控:中流击水应从容

    ANNUAL REPORT ON DEVELOPMENT OF HOUSING MARKET IN CHINA(2019-2020)

    倪鹏飞

    2020-10-01

    978-7-5203-7132-2

    274千字

    15

    住宅经济 经济发展 研究报告 中国 2019—2020

    《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9—2020)》以“楼市调控:中流击水应从容”为年度主题。继续使用团队原创的分析框架和预测模型,以及重点城市大数据分析预测模型,在评述2018—2018年住房及相关市场走势的基础上,预测了2020年住房及相关市场的发展变化;通过构建华房住房指数体系等,量化评估了住房市场各关键领域的发展状况;剖析了住房市场及其相关领域协调健康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第一,构建房地产与宏观经济的新型关系,稳步迈向高质量发展;第二,坚持调控不动摇,倒逼市场主体改弦更张;第三,坚持“一城—策”,完善调控机制;第四,加快基础性配套制度改革,引导市场主体改弦更张;第五,加快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绘制楼市新基因图谱。

  • 中国区际产业转移的微观基础及动力机制研究

    王思文

    2015-12-01

    978-7-5161-7011-3

    168千字

    6

    区域产业结构 产业转移 研究 中国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产业问题开始凸显。近些年,产业转移研究在国内迅速升温,已经成为新的研究热点。从世界各国产业发展规律来看,先进地区的边际产业向后进地区转移是必然趋势。根据“雁行模式论”,日本和亚洲NIES(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先后进行了大规模的产业转移,效果较好,为自身经济发展及与后进地区缩小差距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承接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过程中,利用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形成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资源约束上的耦合,中国重点发展的东部沿海地区加速了工业化进程,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由于国内经济发展的地域不平衡,当时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自身软硬环境的约束以及相应政策支持不够,没有条件把握这一机遇。改革开放的深化,东部地区需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无论从理论上还是政策偏重上,都是要将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然而大量文献研究发现,作为欠发达地区,中西部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顺利地承接产业转移,而且转移的效果大不如人意,原因何在?本书在对以往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较深入地探讨了以下问题:首先,研究了中国区际产业转移的微观基础——企业迁移。国内外学者对企业迁移的因素、形成机理和政策方面的已有研究有助于认识企业迁移活动的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但目前研究都侧重于讨论影响企业迁移的外部经济与环境因素,缺乏对企业内部因素的考虑。作者认为,企业内部因素对企业的迁移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研究企业内部因素对迁移行为的作用机制和影响程度变得极为重要。通过对企业迁移决定因素的分析,进一步探究企业迁移的动因,从微观角度解释了产业转移发生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其次,从要素视角研究区际产业转移的动力机制。对于某个具体经济区域而言,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之前,必须弄清产业转移的驱动因素是什么,产业转出与承接的基础和条件是否成熟,以及当前产业转移的决定因素是政府意志,还是利益诱导?应该选择怎样的时机、通过怎样的方式,以及选择怎样的产业(群)承接来自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把握并深化研究这些问题对欠发达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与可持续发展、东部地区产业升级和向外转移、地区开放战略的设计和政策制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作者运用微观经济学中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和生产者行为理论进行建模,对区际层面上是否存在产业转移黏性进行分析,经过实证研究发现大规模的产业转移尚未发生。本书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1)对我国工业企业迁移行为进行分析,通过计量方法检验影响企业迁移的因素,避免了国内已有文献仅从定性角度分析企业迁移决定因素,导致分析结论缺乏说服力,从而为企业迁移决策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论依据。(2)梳理了已有文献对“大规模产业转移已发生”的质疑,从要素视角建立数理模型,研究了产业转移的动力机制问题,并对产业转移是否存在黏性进行实证检验,证实了大规模的产业转移并未发生,产业转移仍然处于黏性状态。产业转移问题尤其是微观企业的迁移,一直是产业经济学的研究热点之一,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有相当大的难度,要完成有特色的研究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本书作者尽管做了巨大努力,但不足之处在所难免,一些地方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以促使这一领域的研究有一个更大的进展。“一带一路”的提出将成为西部扩大开放的契机,也将为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提供动力。因此,希望作者今后的研究在深入的基础上多角度论证,并与中国的实践紧密结合。 5 2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6月15日

  • 中国城市农产品流通发展报告.2016

    北京物资学院,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城市农产品流通研究所

    2017-10-01

    978-7-5203-1191-5

    447千字

    31

    城市 农产品流通 流通产业 产业发展 研究报告 中国 2016

    “无农不稳。”农业,是人类的命脉。无论古今中外,都是事关世界上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业和其他产业相比,属于弱势产业。农产品是由农民这个弱势群体生产又覆盖每个人日常生活的特殊商品。群众对食品安全和价格的稳定性要求很高,这是完全正常的。因此,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和骨干产品批发市场是具有公益性的设施和市场。世界上发达的经济体都高度重视农产品的流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它们在国内生产有政策支持、出口有补贴、进口有国内技术标准和价格保护。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政府都以多种方式由财政投资建设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和批发市场。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与企业的作用,引领并主导农产品流通健康发展和市场供应稳定。出于对市场经济认识的片面性,我们一度把为数众多的农产品流通和批发业态几乎全部交给了市场,加之千家万户的小生产难以满足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粮食等主要产品抓得既稳又好,小商品却带来市场不稳,出现了“姜你军”“蒜你狠”“豆你玩”的调侃。当前,在国家更加重视民生的时期,人民对幸福生活有着不断提高的追求,“柴米油盐酱醋茶”自然就成了每天都会出现在生活中的“国家大事”。中国是农产品生产大国,蔬菜、水果、水产品及部分肉类等农产品产量均居世界首位。这么大体量的农产品最终要依赖流通才能实现其价值。城市农产品流通体系是影响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效率的关键和重点。中国农产品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的问题与城市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完善有很大关系。目前,中国设市城市有660个,其中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特大型城市三个,500万—1000万人口超大型城市20多个,100万—500万人口大城市则上百个。因此,建立完善城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已成为当前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成为社会资源的基础配置手段,城市农产品流通逐渐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主导,农贸市场、菜市场以及连锁超市为城市农产品零售主渠道的流通网点。与此同时,城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组织形式,呈现出多元化和规模化的特点,质量安全和品牌意识逐步增强。简言之,中国农产品流通基本上形成了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为主要渠道,以农民经纪人、运销商贩、中介组织、加工企业为主体,以产品集散、现货交易为基本流通模式,以原产品和粗加工产品为营销客体的基础流通格局,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但城市农产品流通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一些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区位分布不合理、功能趋同;农产品流通环节保鲜手段落后,冷链运输占比低,缺乏品质标准化,难以实施行之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专业化的农产品物流企业少,运营成本高;等等。近期,商务部与国家相关部委连续发文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基础性设施和重点骨干批发市场的建设,表明了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又会同北京物资学院联合组建了“中国城市农产品流通研究所”,并完成了研究成果《中国城市农产品流通发展报告(2014)》。这些都让我们看到,中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建设,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路上迈着坚实的步伐。消费者满怀期待。希望这些研究成果最终惠及全体消费者!2102014年12月1日于北京

  • 深港合作40年

    Forty-year Cooperation of Shenzhen and Hong Kong

    赖明明,陈能军

    2020-10-01

    978-7-5203-7217-6

    298千字

    19

    区域经济合作 研究 深圳、香港

    本书将深港合作置于改革开放大背景下,从经济、文化、社会、民生等方面梳理深港合作的机理与模式,探索“一国两制”下的深港合作发展路径,展望携手双赢的未来。深港合作源远流长,绘就了一幅地缘相临、人缘相亲、习性相近、开拓创新、奋斗拼搏、改革开放的历史画卷,注定是中国改革开放史最耀眼的篇章。深港是濒临南中国海的“扬帆之地”,深港合作推动经济发展,繁荣市场,提高民生,增进交流,丰富了区域经济合作理论,也为粵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提供了成功样本。

  • 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监督体系研究

    郭剑鸣

    2015-06-01

    978-7-5161-6248-4

    279千字

    50

    城市 公用事业 政府监督 监管制度 研究 中国

    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城市公用事业的供给能力,提高了服务水平,但仍然存在供需矛盾突出、事故频发、企业运行效率低下、公用产品价格上涨较快、服务质量不高和安全保障不力等问题。因此,需要政府加强对城市公用事业的监管。但是,中国城市公用事业面广、线长、问题复杂,对有限的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构成很大压力和挑战。加之,中国城市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脱胎于计划体制,不少公用事业服务供应商是由传统的管办一体公用事业机构翻牌而来,与政府监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这更考验着监管部门的监管动力。因此,更重要的问题就是建立和健全对政府监管的多元监督体系。有效的政府监管需要以良好的监管治理为基础,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约束机制是城市公用事业有效监管的重要保障。本书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创新研究”子课题,专门研究“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监督体系”,旨在立足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的具体国情以及社会公众的专业知识、参与意识、体制条件和城市典型公用事业监管的技术特点等因素,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建立多元的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监督机制的有益经验,从强化立法监督、健全行政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建立司法审查四个方面,研究建立以人大立法监督为主导、行政监督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促进和司法审查为保障的分工合作的约束政府监管行为的监督制度体系,确保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从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个维度设计多元的城市公用事业监管监督体系,有利于突破现行监管方与监督方“同构”的相对单一的行政监督体系。该体系不仅能够有效打破单一的行政监督机构对政府监管信息的垄断,极大动员多元的监督资源,还有利于倡导社会组织及公民理性参与监管监督,共同治理城市公用事业,保障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全书重点阐述五方面的问题:(1)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监督体系应该由哪些部分构成?(2)各个监督子系统的结构、功能和运行体制如何设置?(3)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怎样、如何形成合力、发挥最大的监督效能?(4)西方发达国家在建设公用事业监管监督体系和机制中有哪些可资借鉴的经验?(5)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监督体系创新的机理和机制。通过研究本书认为:多元的监督体系是政府有效监管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的监督体系还比较薄弱,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的行政权滥用、决策比较盲目、法规政策修改随意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管的有效性和社会认同。为此,需要从立法、行政、司法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系统设计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的监督体系框架,建立适合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实情的“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其中,立法监督在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监督体系中具有统领地位,也是对政府监管机构最权威的监督,其主要职能是建立有效的立法授权和法规审查制度;防止局部利益主导监管立法,确保城市公用事业监管立法的民主化和体现公共利益目标;采取有效手段监督城市公用事业监管机构,使监督常规化、长效化;建立有效的人大立法机关对监管机构的预算监督机制,尤其是预算报告制度和预算执行审查制度。行政监督是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的内部监督,也是确保政府有效监管的日常基础性监督。根据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体制,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的行政监督体系由上下级政府的一般监督、专门机关的监督和上级城市公用事业监管部门对下级城市公用事业监管部门的职能监督构成。但是,由于我国行政监督制度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制度模式和运行机制,特别是专门监督与职能监督还不协调、垂直的职能监督受地方利益保护的制约,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有效性。为此,行政监督体制应将专门监督与职能监督、垂直职能监督与横向专门监督的关系协调机制作为建设重点,规避政府监管机构与行政监督机构同化、合谋机制,有效消除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司法监督也称为司法审查制度,是约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重要屏障。目前,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领域仍然是一个行政主导的监管体制,没有建立相应的司法审查制度,对司法监督的范围、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之间的关系、程序设计等都存在争议,司法监督还存在很大程度的缺位,监管责任追究困难。因此,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司法监督体系的建设重点是确立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司法监督制度整体架构,建立以司法审查制度为核心的政府监管责任追究机制体系,明确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司法监督的职能范围和监督方式。社会监督是实现政府有效监管、促进社会民主、保障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符合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主要包括公民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目前,我国公民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功能都还有待拓展和强化,同时,又缺乏使社会监督理性化和规范化的基本法规和政策基础。因此,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公民进入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监督体系的有效途径和保障制度;完善立法和监督程序,实现公民有序参与监督的机制;构建实现社会舆论监督,尤其是网络监督理性化和规范化的可行途径,建立合理、合法、有效的舆论监督体制。全书由子课题负责人郭剑鸣教授统一策划,在课题组集体讨论基础上,拟定研究和写作提纲,合作完成初稿。郭燕来、郭剑鸣撰写第一章,康莉莹撰写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郭剑鸣、裴志军、廖丹子撰写第六章、第七章;郭剑鸣、韦晓蓓撰写第八、九章。最后,由郭剑鸣统一修改定稿。课题研究过程中,一直得到重大项目总负责人王俊豪教授的指导和支持,项目组其他成员苏为华、唐要家、李云雁等也对子课题的研究提出许多有益的建议。严康英参与了课题的调研和文献整理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监督机构的专门、系统的研究还很有限,可供查阅的资料不多,加之我们涉入该领域的时间不长、水平有限,书中肯定还有很多缺憾,任何批评都会受到最热烈的欢迎!我们会继续努力!郭剑鸣2015年2月于浙江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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